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精选9篇)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精选9篇)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篇1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大厦(花园、别墅、公寓等)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2.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包括物业名称证明、立项批复、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3.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及技术指标文件,提供上述项目周围环境及土地使用情况、建设情况及交通状况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时间表。

  2.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当地环境。

  3.乙方与客户接洽之后,以传真方式与甲方联系,确认客户。凡经甲方确认后的客户,成交后均视为乙方成交。

  4.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与客户签署有关认购意向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

  三、销售价格

  本物业第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元。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同意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时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与销售面积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在代理期间,乙方须售出平方米。

  六、违约责任

  如在代理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销售出平方米的物业即构成违约,双方另行确定对违约行为的处理。

  七、广告宣传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有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在报和报上刊出。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均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以解决,如果协商的方法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有关房产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提供有关营业证明文件。

  2、 提供相应售楼所用收据、发票等。

  3、 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图纸等。

  4、 提供售楼场所。

  5、 提供有关其它方便。

  二、乙方责任

  1、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

  2、 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有关情况。

  3、 安排客户与甲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收款。

  4、 制定并执行销售计划、广告计划、促销计划等。

  三、有关约定

  1、 乙方不承担甲方所委托销售房产的有关质量,债权债务,合法性等责任。

  2、 为维护正常的销售秩序,在委托销售期间,甲方不得擅自降低价格自行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销售。

  四、销售价格

  各物业委托销售期间价格约定价为:__________

  1、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2、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3、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4、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5、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五、代理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___月,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

  六、代理佣金

  1、 按约定价进行销售的,乙方按房价的___结算佣金。

  2、 高于约定销售,除按约定价标准以房价的____结算佣金外,另按溢价总额的____获得提成。

  3、 佣金及提成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订买卖合同,房款付清时全部支付给乙方。

  七、有关费用

  有关营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双方一切纠纷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予以仲裁。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篇3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大厦(花园、别墅、公寓等)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2.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包括物业名称证明、立项批复、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3.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及技术指标文件,提供上述项目周围环境及土地使用情况、建设情况及交通状况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时间表。

  2.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当地环境。

  3.乙方与客户接洽之后,以传真方式与甲方联系,确认客户。凡经甲方确认后的客户,成交后均视为乙方成交。

  4.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与客户签署有关认购意向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

  三、销售价格

  本物业第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元。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同意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时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与销售面积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在代理期间,乙方须售出平方米。

  六、违约责任

  如在代理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销售出平方米的物业即构成违约,双方另行确定对违约行为的处理。

  七、广告宣传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有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在报和报上刊出。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均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以解决,如果协商的方法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位于 的 项目委托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本合同起订后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者再委托他人销售本合同委托代理销售的房地产。

  二、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的范围为:该项目设计建筑面积共计约5万㎡,其中商务楼为2400.平米、商务会所20xx0平米。(具体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

  三、委托期限

  自乙方进场后项目开盘之日起至项目交房 。

  四、委托销售底价

  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由双方于开盘前半个月议定当月销售价,由甲方书面确认之后每个月根据市场变化由甲方确定销售价格。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保证该项目合法及权利清晰,及时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种手续,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施工进场时间不迟于 年 月 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暂定不迟于 年 月 日。

  (2)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

  (3)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监督。

  (4)负责与银行联系,保证及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5)保证工程进度,按照国家规定保证质量和施工进度。

  (6)为乙方提供销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票据等。

  (7)委托专人配合乙方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贷款及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8)承担该项目广告推广费用不高于项目总销售额的5‰,其中前3个月内不高于50万元。在项目整体推广费用预算范围内由乙方根据销售需要,提出推广计划,由甲方签字后执行。

  (9)负责售楼中心、办公家具及水、电、暖费用。

  2、乙方: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市场调研工作,针对该项目进行市场需求容量与市场环境的调研。

  (2)根据项目自身条件并结合调研结果,负责进行项目定位及市场定位。

  (3)负责对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

  (4)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及市场推广策略。

  (5)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表,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6)负责客户接待,签定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并负责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购房者作出合理合法解释。

  (7)甲方与银行办妥按揭合作手续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客户个人住房按揭手续。

  (8)协助甲方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手续、交房手续。

  (9)根据市场状况、工程形象、销售进度的变化提出销售价格调整建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0)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及形象。

  六、佣金及结算方式

  1、乙销售代理佣金提成比例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额的

  2、结算依据:双方同意结算时按以下方式结算:

  (1)对于贷款客户,待客户交清首付款后甲方即按回款额给乙方结算佣金,剩余部分佣金待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结算。但因甲方原因,所售房屋在 年 月 日后仍未办贷款手续,甲方为乙方结算剩余部分全部佣金。

  (2)对于分期付款的客户,按客户交房款的比例结算佣金;

  (3)对于一次性付清的客户,客户交清全款后,甲方按成交额给乙方结算佣金。

  3、结算方式:

  (1)每月的 号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佣金结算表,经甲方审核后, X 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每次结佣时甲方扣除乙方佣金的 %税点,乙方不再为甲方另行开具发票,乙方收到佣金时为甲方提供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

  七、销售进度:

  1、整体约 万㎡,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销售完毕。

  甲乙双方初步拟定新房源销售均价 元/㎡,在此价格基础上,自项目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销售回款 万元。之后每个季度由甲方提出乙方当月季度销售回款任务。

  2、如乙方未能按季度完成销售目标的90%或者乙方未能积极配合好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应得佣金后,乙方撤离销售现场。但因下列情形导致无法完成销售的除外:

  (1)因甲方原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自行确定的价格调整、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甲方原因导致的退房)影响销售的;

  3、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前期销售遗留问题。

  八、合同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如双方意向继续合作可续签合作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九、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十、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如须变动,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合同条款。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因此而影响履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主张权利: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 委托项目:①名称: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20xx 年 2月 1日至 20xx年 3月 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夷陵区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须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作为佣金)。

  2. 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元计提。

  3.代理期内,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诺则从销售佣金部分扣除。

  5. 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 佣金均按成交价1%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 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3.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 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 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6. 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 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 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及推广计划。

  2. 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其印刷费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 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 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 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 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即所有的日常销售通过乙方来完成,甲方不得擅自销售)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项目(即 )的销售代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之《销售代理工作清单》。

  2、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1收费标准

  乙方按当月实际销售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2.2结算方式

  本项目开始销售后每一个月按照2.1的标准结算一次销售代理费,结算条件为:甲方已收到一次性付款客户的首付款或贷款购房客户完成首付和银行按揭手续。乙方在每月的30日提供销售明细及代理费结算表给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于次月5号前支付当月代理费给乙方。如果甲方拖延付款,每延期一日,则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付罚金。

  3、双方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及任务

  3.1.1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的合法性。

  3.1.2免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办公所需的必备电话、看房车辆等办公设备,免费提供售楼处、样板间等销售中所必备的硬件设施;同时,甲方承担每月电话费和宣传单及其它言行宣传等费用。

  3.1.3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3.1.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书面建议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3.2乙方权利及义务

  3.2.1乙方以派专案小组进驻销售现场的形式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2.2乙方负责督促客户按购房合同及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及相关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费用(包括定金)。

  3.2.3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乙方应协助完成客户的入住工作。

  3.2.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员工工资、提成、住宿费等,由乙方承担。

  4、工作方式

  4.1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供当周的销售情况报表,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的销售情况分析总结,并提交市场分析报告。

  4.2甲方与销售相关的工作人员与乙方专案小组,应每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

  4.3不定期举行公司级别的工作会议,以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5、违约责任

  5.1因各种不可抗力致使本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损失,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6、保密

  甲乙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往来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告知第三方。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案手续办理完毕后终止。

  8、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工作清单

  一、销售体系的建立

  1、拟定价格体系

  2、拟定认购、销售程序

  3、整理购房合同

  4、拟定付款方式

  二、销售组织

  1、组织培训销售人员

  2、拟定开盘方式

  3、拟定销售买点的分析

  4、拟定销售模式

  5、制定销售计划表

  6、不同时期的开盘数量建议

  7、拟定价格调整方案

  三、销售执行与管理

  1、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管理

  2、销售资料的统计与反馈

  3、销售过程中的客户服务

  四、配合广告代理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1、参与甲方与广告代理公司的工作例会,提出现场包装、广告宣传及公关活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2、协助办理客户入住手续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1、针对合同2.2的条款,甲方支付乙方佣金予留5%。待按揭贷款到达甲方账户后5日之内,予以结算。

  2、乙方工作内容中的拟定价格体系、制定销售计划及拟定价格调整方案等,均须在开盘认购前10天,提供给甲方,经核批后方可执行。

  3、售房合同统一由甲方管理,约定及补充的条款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甲方提供的办公用品设备等,乙方均需签认并妥善保管,完成销售后交还甲方,损失部分由乙方负责。

  5、如果因甲方原因无故终止本协议需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无故终止本协议需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慎重研讨及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 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如下合同:

  一、 代理销售

  甲方将座落于河北省磁县高速引线东侯召村南,统盛园小区(暂名)原河北龙巢饮料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 万㎡于签署合同即日起正式委托乙方独家策划与销售。

  二、 合作期限及销售指标

  1、合作期限:自乙方进场一个月后开始计算销售时间,销售周期为个月。如有自然灾害、工程延期等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销售周期。

  2、销售指标:在销售期内销售项目总额的

  三、 销售价格

  1、甲方将本项目可供乙方销售的楼宇房屋提出准确清单、价格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销售范围。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为准。

  2、第一个月销售均价为元/㎡,其后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销售价格,地下室、商业另定。

  四、 代理佣金及支付方法

  1、代理佣金提取:

  (1) 乙方按照销售总额的 (百分之一点三)提取作为佣金,超出低价按 分成,甲方占 乙方占 。

  (2)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参与销售,特殊情况由甲方销售的给与乙方10元/㎡的销售手续费。

  2、结算方式及时间:

  (1) 结算条件:①付全款达到95%②分期付款,销售每套住宅达到 万元以上首期款为准,甲方按该合同总额向乙方结付提成。

  (2) 结算时间:每月为一结算期,每月5号前甲方将上月销售佣金扣除3%的风险金后支付给乙方。风险金在完成销售指标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

  (3) 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退房,乙方已提取销售提成,甲方从下一次发放给乙方销售提成中扣除,所扣额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房屋继续销售,另外计销售业绩和销售提成。

  五、 甲方的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任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销售本项目,如乙方进场后两个月内没有业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请销售公司。

  2、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销售该项目所必备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图片。

  3、甲方负责提供销售场地并装修,承担装修费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协助乙方保证客户看房需要。

  5、甲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表,严格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

  6、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必须的合同、收据、合同章并收取销售款项。

  7、甲方负责项目的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8、如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人员的造成项目暂停,由甲方出面协调。

  六、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房源销售不得捂盘。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各套价格销售,如发现高销虚报,扣除该套80%的销售佣金。

  3、乙方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策划、物业管理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乙方负责与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以及达到项目的最佳效果。

  5、乙方在合同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甲方派专人和乙方联合办公,办理财务和销售手续,并负责一切办公用品。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行负责组建营销机构,培训营销人员,拟定销售计划,实施销售方案。

  7、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及销售部日常开销,并负责销售部的水、电暖、电话费用。

  8、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策划,包括宣传单页、报纸广告、电视广告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9、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

  10、 乙方负责销售控制、销售接待、销售谈判、签订购房合同、催缴房款等等。

  11、 乙方每个销售周期做销售总结,针对销售中出现的问题报甲方备案。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七、 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 任何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提成。每超过一天罚滞纳金1%分清责任后在执行。

  2、乙方:

  (1) 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和现房单位及示范单位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口头或书面承诺,经法律裁定为乙方负责的,视为违约,由此引起客户与公司纠纷费用及退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双倍罚款。

  (2) 销售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有任何挪用行为,否则,即视为违约并由甲方终止乙方销售权,并追回挪用款项。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一方违约,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违约方赔偿受损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九、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一式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慎重研讨及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 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如下合同:

  一、 代理销售

  甲方将座落于河北省磁县高速引线东侯召村南,统盛园小区(暂名)原河北龙巢饮料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 万㎡于签署合同即日起正式委托乙方独家策划与销售。

  二、 合作期限及销售指标

  1、合作期限:自乙方进场一个月后开始计算销售时间,销售周期为个月。如有自然灾害、工程延期等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销售周期。

  2销售指标:在销售期内销售项目总额的

  三、 销售价格

  1、甲方将本项目可供乙方销售的楼宇房屋提出准确清单、价格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销售范围。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为准。

  2、第一个月销售均价为元/㎡,其后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销售价格,地下室、商业另定。

  四、 代理佣金及支付方法

  1、代理佣金提取:

  (1) 乙方按照销售总额的 (百分之一点三)提取作为佣金,超低价按 分成,甲方占 乙方占 。

  (2)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参与销售,特殊情况由甲方销售的给与乙方10元/㎡的销售手续费。

  2、结算方式及时间:

  (1) 结算条件:①付全款达到95%②分期付款,销售每套住宅达到 万元以上首期款为准,甲方按该合同总额向乙方结付提成。

  (2) 结算时间:每月为一结算期,每月5号前甲方将上月销售佣金扣除3%的风险金后支付给乙方。风险金在完成销售指标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

  (3) 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退房,乙方已提取销售提成,甲方从下一次发放给乙方销售提成中扣除,所扣额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房屋继续销售,另外计销售业绩和销售提成。

  五、 甲方的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任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销售本项目,如乙方进场后两个月内没有业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请销售公司。

  2、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销售该项目所必备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图片。

  3、甲方负责提供销售场地并装修,承担装修费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协助乙方保证客户看房需要。

  5、甲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表,严格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

  6、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必须的合同、收据、合同章并收取销售款项。

  7、甲方负责项目的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8、如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人员的造成项目暂停,由甲方出面协调。

  六、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房源销售不得捂盘。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各套价格销售,如发现高销虚报,扣除该套80%的销售佣金。

  3、乙方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策划、物业管理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乙方负责与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以及达到项目的最佳效果。

  5、乙方在合同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甲方派专人和乙方联合办公,办理财务和销售手续,并负责一切办公用品。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行负责组建营销机构,培训营销人员,拟定销售计划,实施销售方案。

  7、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及销售部日常开销,并负责销售部的水、电暖、电话费用。

  8、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策划,包括宣传单页、报纸广告、电视广告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9、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

  10、 乙方负责销售控制、销售接待、销售谈判、签订购房合同、催缴房款等等。

  11、 乙方每个销售周期做销售总结,针对销售中出现的问题报甲方备案。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七、 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 任何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提成。每超过一天罚滞纳金1%分清责任后在执行。

  2、乙方:

  (1) 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和现房单位及示范单位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口头或书面承诺,经法律裁定为乙方负责的,视为违约,由此引起客户与公司纠纷费用及退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双倍罚款。

  (2) 销售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有任何挪用行为,否则,即视为违约并由甲方终止乙方销售权,并追回挪用款项。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一方违约,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违约方赔偿受损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九、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一式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篇9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标的物:总计约 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五证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

  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

  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人签定本项目的《订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为购买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严格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即基价),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给购买人低于委托销售价格出售,特殊情况,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6、承担浙江,上海等区域的推广费用及考察团的招待差旅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合作模式

  1、营销策划费:乙方制订可行的营销策划方案,策划费人民币 拾万元整,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 万元,策划方案提交后三日内支付 万元;

  2、销售佣金:根据销售业绩,乙方享有甲方委托销售价销售额的 %作为佣金报酬;

  3、溢价分成:委托销售期间,通过乙方倾力推广,超出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的销售额部份为溢价收益,溢价收益部份甲乙双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六、结算方式

  1、佣金计提:次月5日前结算一次;

  2、甲方在结算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之款项;

  七、其它约定

  1、在本项目范围内,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如遇购房者违约而放弃预付款或定金的,则由、乙双方按各得50%分成,经双方认可后,甲方须在购房者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此项分成款项;

  2、如遇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则购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应得销售佣金;

  3、项目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的,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部份款项;

  4、委托销售执行代理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销售方式完成的销售额均为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权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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