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1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供方回复认可书。
2.3供方装货。
2.4发往目的地交货。
2.5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需方至少提前12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4.9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10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属文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7.1本协议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约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7.3本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8.1若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8.2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需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供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项目施工生产区域和生活临建区域内临时用电设施已经全部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临-电已投入使用为项目建设施工全面开展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为保持临-电设施有效使用和成品保护,避免因人为破坏、违章操作等行为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协议范围
____________项目施工责任书约定的乙方生产责任区域和生活临建区域范围内的临-电设施的使用、维护及成品保护等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项目施工责任书约定的建设工程竣工止。
三、临-电管理负责人
甲方已经全权委托____________项目部动力处代表甲方对____________项目生产、生活区域内的所有临-电设施进行全面管理,乙方须服从____________项目部对临-电设施的管理安排。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该负责人代表甲方进行临-电管理。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该负责人代表乙方进行临-电管理。
(1)乙方负责人必须随时有两个以上电气维护人员(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并要求在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备案)长驻工地现场,以协调解决临-电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如必须离开工地施工现场时,须经过甲方负责人批准,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临时负责协调工作。;
(2)乙方负责人不能坚持在工地现场工作,每次按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无故离开工地现场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负责人。
四、甲方的权责
1.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正确、安全使用临-电设施。
2.甲方有权对管理现场临-电的负责人进行不定期稽查,并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3.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检查乙方自行设立的电闸箱、各种漏电开关及外接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三无产品、劣质用电设施进入生产、生活现场。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自带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各种防护是否齐全有效。电焊设备必须装触、漏电保护器,并且做到焊接时双线到位作业。
五、乙方权责;
(一)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用电的相关规范、条例以及现场施工用电组织设计规定,严禁违章作业。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管理工作,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合理化建议,应及时整改,坚决服从甲方的各项工作任务安排。
2.乙方在准备接入临-电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接入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时。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临-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甲方的审批程序通过审批后方能接入。
4.乙方负责本单位生产、生活范围内所有临-电设施的安全使用和设施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所引发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责任及一切经济责任,甲方将对乙方违规使用、维护不力和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等行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5.乙方施工生产、生活期间必须将安全生产施工及管理放在首位,在施工中要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必要合理的安全措施,在全面贯彻安全方针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中不仅要遵循国家有关的安全法则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且要遵守临-电安全使用维护安全协议,更应针对自己的作业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6.因乙方临-电线路,设备故障,造成变压器或总断路器跳闸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临-电管理人员说明,故障原因及整改措施。乙方将故障点维修好后,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能送电。
7.乙方应加强对全体职工、各作业队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生产班组(队)在接收生产任务后,每日上班前,班组(队)长必须召集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结合当天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各种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凡是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任务,并提出意见;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必须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消,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施工现场;按时参加项目部每周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教育会。
8.安全员负责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重点查防触电,防预埋管线、电缆覆盖土层随意开挖,防物体打击、防机械撞击等措施落实情况。对临-电设施要求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并进行记录。
9.乙方负责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进入现场戴安全帽,工具配带齐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齐全、质量合格。
10.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规定。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障供电质量,不随便拉闸断电。当甲方发生必须停电情况时,应提前告诉乙方,乙方应事先做好停电准备。
12.甲方提供的配电箱开关下端出线起,安全用电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使用的电闸箱和用电设备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13.乙方所使用的电闸箱和用电设备,必须保证各种用电设备、设施运行良好,规范临时用电,保证施工用电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不能有危及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情况发生。
1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安全用电方面的正确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用电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反馈给甲方。
15.乙方应加强现场(含楼层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办公区的巡视,如发现违章用电现象以及存在用电隐患、故障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巡视记录。
16.乙方应做好自己施工用电和负责区内电缆、电杆、设备等的标识标记工作,对责任区内的地下电缆敷设位置应做出明确标识,并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设立的标识标志安全、醒目。如没有明确标记挖断的管、线,费用全部由没有标记的一方承担,并对责任方加倍惩罚。如有明确标记挖断的管、线,费用全部由挖断管线的一方承担,并对责任方加倍惩罚。
17.正常检修、维护工作应提前计划并做好准备,出现突发故障应及时处理,以保证施工、办公正常用电,并做好记录。
18.乙方临-电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须向项目负责人请假,并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19.进行临-电维修要及时,维修记录要详细(日期、天气、温度、处理事宜、责任人、解决情况、有无隐患等)。
20.乙方项目负责人和临-电管理人员的手机必须____小时随时接通,保证及时应对解决各类突发事件。如关机或无法接通或没有人接听或不及时处理,发现一次扣罚____元。
(二)临-电使用责任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器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电操作,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
4.熟悉用电急救知识,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电工操作必须至少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均需持证上岗。现场变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需要停电工作时(如变压器围档内),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7.变配电室电气部分检修工作时,应按如下规定操作:
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切断有关电源后,操作手柄应挂标牌;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________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8.未经甲方允许,严禁私自处理变压器电源故障或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开关。
9.经甲方允许并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如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后,方可处理变压器处缠挂的杂物,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0.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线路跳闸,须先切断设备电源,再切断上一级电源并有人监护方可进行维修工作,故障排除后,先通知设备使用方再逐级送电。
11.按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做好以下资料(该资料缺少、不全或者没有,检查时按项目罚款,每项____元):
(1)电工值班记录;
(2)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3)定期检查记录;
(4)接地电阻检、复查记录。
12.其它应注意的安全事项________________
(三)电费缴纳事宜
1.工地临时用电每月____号抄表,乙方临-电管理人员需与甲方共同到场确认用电量,如有异议需当场或尽快提出。
2.月度电费账单签字确认后,作为月度核算,扣除施工电费凭证。
3.每月电费以现金方式结算,不得在工程款内扣除方式结算,如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或未缴齐,按两倍电费扣除。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终止
1.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当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临-电的安全使用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甲方可发出警告直到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当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正常情况下,自____________项目施工责任书约定的建设工程竣工止,协议终止。
七、争议的解决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上条约经甲乙双方签订确认后必须遵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用电地址:
为确保安全、可靠供用电,切实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经供用电双方协商一致,就临时用电施工作业中公共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共电力设施及其保护区范围
1、
2、
3、
二、施工作业范围: 。
三、保护措施
1、
2、
3、
四、约定事项
1、甲方有向乙方宣传有关保护电力设施法律、法规的义务。
2、甲方应将施工区域或施工地段内与输、配电电力设施交会处的施工危险点向乙方进行安全交底。
3、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审查乙方书面编制的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4、乙方应负责与承包的各施工单位签订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安全协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5、乙方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派专人进行监护,监督施工队伍认真落实电力设施安全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6、乙方应接受甲方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整改要求应及时予以落实。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实施中止供电。
7、乙方在施工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与甲方联系。
五、赔偿责任
1、乙方未及时按甲方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从而引发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发生因乙方及其承包方施工原因导致电力设施发生破坏、损坏事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和肇事方进行经济赔偿。乙方和肇事方(或肇事者)应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联系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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