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共同经营协议(精选3篇)

公路运输共同经营协议(精选3篇)

公路运输共同经营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的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合同: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_________的名字挂靠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公路运输公司的__________________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__________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__________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公路运输共同经营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漯河市凯达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自愿协议,甲方生产的产品由乙方负责承运,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互助、有偿服务、共同发展为原则,规定如下:

  1、甲方生产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甲方不得私自调车,乙方车辆必须为固定冷藏车辆,乙方要保证车辆清洁,专车专用,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

  2、甲方通知乙方装货时间后,乙方车辆必须及时到位,不得推迟。

  3、甲方给乙方车上装货时,乙方必须核准货物数量,货物装完并经双方人员签字认可后,货物完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有丢失、被盗、雨淋、着火、交通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装货后,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路线、地点、安全准时、准确无误的运到指定卸货地点,中途不得私自倒车、换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派出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辆要有货物保险,安全防雨措施,驾驶员技术和思想素质良好。

  6、运输途中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泥石流、台风、山体滑坡、洪水等,乙方可不负责。

  7、乙方车辆到后,甲方5小时内必须开始装车,否则按台班计费由甲方承担。

  8、价格约定:乙方从巴东县—武汉市运回原料,吨位不超过7吨,运价3500元,卸完货后,甲方一次付清给乙方运费3500元。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期至20xx年10月28日。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共同经营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公路运输共同经营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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