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种植合作合同(精选4篇)
简单种植合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经济,使广大社员得到实惠,特于_____公司签定蔬菜种植合同,条件如下:
一、甲方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蔬菜基地_____亩,有乙方搞蔬菜种植。
二、甲方给乙方提供水、电、路及劳务输出和蔬菜管理项目。
三、乙方责任:乙方在种植前向甲方补助青苗费_____元/亩。
四、乙方种植中免费提供种子、农药、化肥。
五、乙方就付早方种植管理费、按成品菜每棵_____元(亩_____株,_____元)。
六、期限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月_____日止,生产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属乙方承担。
七、以上条款应双方遵守,单方违约每亩罚金_____元。
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简单种植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现金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植农业蔬果生产、加工项目、销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向甲方现金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种植、管理、经营、销售,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露天种植蔬菜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乙方按项目建设投产壹年内按人民币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进行,共 1 亩,计 万元(大写: )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包括甲方公司种植的品种、数量、员工人事招聘管理、投产软硬件、资金使用情况、销售运营等。乙方有权知晓数据,但无权参与。
3、甲方保证以销售完成的—— 给予乙方分红。
4、合同到期后,甲方可给予乙方优先续签的权利,乙方不需要续签的,甲方归退乙方原始投入资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资金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种植蔬菜的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生产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收益金,即:以壹年为单位,如壹年后继续入股,则继续按同等条件入股投资,签署该合同;如果撤资不投,则要求在壹年合同期满后方可撤职,甲方归还本合同乙方签署的资金数目及分红。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生产、管理动态、销售数据的情况。
3、乙方有权知晓甲方一切生产活动的数据,包括品种种植分析、数量、人事用工招聘雇用信息、生产原材料成本数据、生产数据、销售数据等。但不参与甲方实施行径。
4、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基地种植蔬菜权项仍归入股人所有,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有权对整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生产方案。
3、甲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如发生洪涝水灾、干旱、地震、虫灾等不可抗因素,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估算损失数据,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非乙方人为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单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损失。
4、合同到期后,如甲方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乙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甲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5、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行为,甲乙双方共同与国家相关部门协商,其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九、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机关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种植合作合同 篇3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花生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规 格
保 护 价
元/公斤
元/公斤
元/公斤
二、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应符合gb18406—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霉烂虫害。
三、甲方提供种子、栽培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统一品种和质量。
四、乙方按当地土壤和生产条件落实种植面积______亩,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种子和栽培技术进行管理。按时、按质量提供产品,不得擅自将产品外流或转卖。
五、收购保证金:甲方 □ 是/ □ 否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 □ 抵作收购款/ □ 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韵,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六、交货时间: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花生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花生进行检验;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一日内现金支付货款。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成交。
九、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当在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3、乙方将产品或甲方提供的种子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当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子市场价格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种子、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植的基本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登记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盖章): 种植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简单种植合作合同 篇4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有限公司++苗圃基地)
三、占地面积:1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免费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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