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精选25篇)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精选25篇)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维修及相应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长沙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两天内更换门锁,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乙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水电产生的水费、电费以及其他应当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3、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由 方承担并支付。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

  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

  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租金总额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

  承租人: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年,之后逐年按 %的比例递增。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租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长沙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由乙方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承担维护、修缮的责任。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长沙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E—mail: E

  房产证号:

  代表人:

  见证方:长沙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电话:

  年 月 日签于长沙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3、 该房屋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双方约定在下一个租赁期内,根据市场行情租金涨跌幅度的10%范围内协商决定。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将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并搬离其所属物品。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为: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号之前支付。以上费用首次付款共计元(大写:),合同签订时乙方以现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汇入以下账户:

  四、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保证金 元,大写,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当日将保证金无息退给乙方。

  五、房屋维护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结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所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各种意外引起后果自负。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五、违约的处理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权属问题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按合同年租金20%的额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乙方违约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同时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本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所(址):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长沙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类型为多层电梯楼房,结构为三室两厅两卫,房屋用途为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房屋,租赁日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3-2 乙方应于每季度前提前5日(即20xx年9月15日,20xx年12月15日,20xx年3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每日50元(伍拾元)支付违约金。

  3-3 元整),以后为银行转账方式 收款人: 开户行: 帐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2 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及小区物业部门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如有必要的话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8-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月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9-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9-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9-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9-6 租赁期间,如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不可抵押或变卖该房屋。

  11-2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各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3 租赁期间,乙方应该对自己家的小孩和老人做到看护作用。如果乙方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意外的由乙方承担。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乙方: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 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 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 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乙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水电产生的水费、电费以及其他应当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3、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由 方承担并支付。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租金总额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同乐建材市场区排 号房屋,共间,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平方米元/月,共计(大写)(小写)元。房屋租金按缴纳。

  四、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水、电设施押金元/间,合计元。乙方押金在合同到期退房时,保证该房屋、水、电等设施及房屋装修基本齐全完好的前提下退换押金,否则不退押金。押金不能充当房屋租金用。

  五、交房时,双方对所租房屋内的顶棚、卷闸门、锁具、电器线路、玻璃门窗以及其他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设施交接手续并在《房屋设施交接清单》上签字,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负责上述设施的保管、维修。合同到期,按清单交清,如有损失,照价赔赏。

  六、乙方应先付清租金后,方可使用房屋。下次交租金时应提前十五天,过期每天按3‰支付滞纳金。

  七、乙方应依法按时纳税,按时交纳水费、电费、卫生费,过期每天按3‰支付滞纳金。

  八、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门头招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安装完毕),并定期维修及时更新,不得擅自在门头招牌以外的区域做户外广告(包括立柱式广告、灯箱、上墙广告牌等),如有需要按照《市场广告管理办法》进行申报经同意后按规定才尺寸制作放置,否则市场将给予取缔。

  九、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改变用途前应告知甲方市场管理办公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乙方在租赁期满后,若要继续租赁应提前十五天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

  十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承担房屋漏雨的维修(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担商户开业半年内卷闸门的维修,超过半年维修费自理,续租商户不享受此条款。

  3、承担上下水、电路等的维修,各种消耗品的更换费用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更换维修。

  4、按工伤、税务的要求,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事宜。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6、协助乙方做好商户门面招牌及广告事宜。

  7、负责市场公共场所的安全、消防、卫生的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十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各种费用。

  2、遵纪守法,合法经营,遵守《商户公约》,服从市场管理,未经市场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店外乱堆乱放物品及杂物,否则市场将给予罚款处理。

  3、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设备及财产,不在租赁房屋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后果自负。

  4、玻璃门窗、玻璃橱窗的保养和维修由乙方承担。

  5、由于商户管理、使用不当或自然损耗,造成的水表、电表、水龙头及其他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的由乙方承担。

  6、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在租赁房屋及禁烟火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机电设备、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要报经市场综合管理办批准并在其指定位置安装,否则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7、房屋在装修时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有需要,报请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装修后乙方退房时应按市场(甲方)要求恢复原房屋设施。

  8、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十三、违约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以及责任、义务时,应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以及责任、义务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退租。

  3、合同生效后,若乙方单方面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应该加赔个月租金付给甲方。

  4、合同生效后,由于政策原因,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应该加倍个月付给乙方。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双方互不负责。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十六、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3、 该房屋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双方约定在下一个租赁期内,根据市场行情租金涨跌幅度的10%范围内协商决定。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将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并搬离其所属物品。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为: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号之前支付。以上费用首次付款共计元(大写: ),合同签订时乙方以现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汇入以下账户:

  四、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保证金 元,大写(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当日将保证金无息退给乙方。

  五、房屋维护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结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所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各种意外引起后果自负。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五、违约的处理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权属问题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按合同年租金20%的额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乙方违约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同时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维修及相应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长沙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两天内更换门锁,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长沙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E—mail: E

  房产证号:

  代表人:

  见证方:长沙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电话:

  年 月 日签于长沙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mail: 代表人: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号_________栋___单元___楼___号的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支付,计人们币___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吨,电____度,气____方。

  第七条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住址: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房号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房屋及相连设备在正常使用范围内或自身原因损坏由双方共同协商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网费;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合同争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济南市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____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__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6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情况

  1.1 租赁房屋位于:        ,产权证号/商品房购销合同编号:        ,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承租人使用面积与租金计算以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1.2 房屋设施状况:                。

  1.3 水电气表底数:                。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用于        。

  2.2 乙方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用于经营的,需取得相邻业主的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营业、税务、消防等与合法经营相关的证照、许可,并在开业经营前将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提交给甲方。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

  3.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续租房屋,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或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日内未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3.3 房屋交付时间为:本合同生效当日。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接房的,到期视为甲方已经按期交房且所交房屋符合本合同约定。

  3.4 交付标准:交房时水电气畅通,门窗锁具完好,房屋内家具能够保证正常使用。

第四条 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本合同计租方式为第    种,每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本合同租金为不含税价。

  (1)按建筑面积计租: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月;

  (2)按套计租:每套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月,按此种方式计租租金标准不因建筑面积的误差而发生变化。

  4.2 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即每年一次性支付完毕当年租金,共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    )。

  4.3 支付时间:本着“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支付第一年租金的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期届满前    日内向甲方付清。

  4.4 甲方提供以下银行账户供乙方支付租金,应付租金全额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时间为乙方实际交付款项的时间,款项分期支付的,以最后一次付清款项的时间为支付时间。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4.5 因本次合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由甲方缴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应当由乙方缴纳的须按时自行缴纳。

  4.6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若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除此之外,本合同在终止或提前解除时,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租金、物业服务费和水电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于双方签署租赁房屋返还移交确认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余额。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扣除乙方向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应在扣除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书面抵扣通知送达的    个工作日内将被甲方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重新补足,甲方损失超过剩余履约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抵扣通知规定的期现届满乙方未补足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4.7 其他费用: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治安管理费、卫生或垃圾清运费、税金、罚款等费用,乙方应按时按实际发生额向相关部门或代收代缴单位缴纳。因乙方不按规定缴纳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五条 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要求

  5.1 消防系统:乙方不得改变、减少、损坏房屋内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自甲方交付租赁房屋至乙方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消防系统、设施毁损灭失或不能正常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限整改完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执法部门的处罚。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甲方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5.2 装修:

  (1)乙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与甲方或物业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支付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后方可进场装修,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在装修过程中,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装修、消防、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规定,遵守甲方以及物业公司的有关要求,不能拆改、变动租赁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厨卫位置、水电线路等)、占用消防通道、私自搭接水电线路、危害相邻租户的安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逾期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场地使用期内的及时移除该租赁房屋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果因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它改建物或由此产生的移除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3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及租赁房屋内部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水电气管线、管道、门窗、锁具、墙地面、灯具等)由乙方负责保养、维修或更新,并承担相应费用;如乙方不履行维护、维修义务致使租赁房屋或设备、设施损毁或有损毁风险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4 乙方应当妥善使用、爱护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并配合甲方对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如发现有损毁、灭失、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的任何损坏和由此导致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5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应做好扰民防范工作,不能影响周边居民及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经营,出现投诉应立即整改。

  5.6 乙方应当负责租赁房屋卫生、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5.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交换使用、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使用本合同租赁房屋或者将租赁房屋及基于该租赁房屋的经营项目向第三人承包、分包、联营、入股、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与第三人经营等。

  5.8 如遇国家需要征用征收、拆迁本合同房屋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针对乙方装修及添加物的补偿由乙方所有,其余的拆迁补偿费用由甲方所有;甲方应于乙方返还房屋后,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剩余房租在扣除乙方应交但未交费用后无息退还乙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返还

  6.1 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解除通知送达    日内,为租赁房屋返还期限,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乙方在返还租赁房屋时保证租赁房屋内的设施、设备、装置等保持良好、清洁和能正常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租赁房屋返还移交确认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整改,或者甲方可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清洁、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在返还租赁房屋时,应将租赁房屋内所有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一并交付予甲方并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装修进行任何补偿;同时乙方因拆除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或者根据甲方通知将装修拆除,恢复租赁房屋原状;若甲方通知后乙方拒绝进行拆卸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拆卸,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

  6.3 租赁房屋返还期限届满,乙方拒不返还的,返还期限届满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或物业公司可以直接换锁进入,租赁房屋内遗留的所有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每天应按逾期未交金额的    %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7.2 乙方逾期返还租赁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1.5倍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并承担此期间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等。

  7.3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1)超过    日仍不能按期提供租赁房屋;

  (2)所提供租赁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达不到本合同约定使用目的。

  7.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未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等费用,逾期超过    天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擅自改变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用途的;

  (3)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违规经营的,储存违禁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

  (4)租赁房屋交付后,因乙方怠于维护、维修、消防、安全或因乙方违反约定装修造成租赁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或违反甲方或物业公司其他管理规则,而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进行整改的。

  (5)租赁房屋因乙方原因被政府部门查封、整顿、关停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交换使用、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使用本合同租赁房屋或者将租赁房屋及基于该租赁房屋的经营项目向第三人承包、分包、联营、入股、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与第三人经营的;

  (7)乙方是法人时,出现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被吊销、注销、到期未年检或乙方发生破产、清算的;

  (8)乙方严重或多次侵害相邻关系的又整改不力,造成周围业主多次投诉的;

  (9)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的情形。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选择解除本合同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乙方如有异议应在通知送达    日内书面提出。

  7.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有规定外,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退还乙方已交的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承担当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6 乙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担当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7 当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起诉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8.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九条 附则

  9.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9.3 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7

  甲方(房 主):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三)租赁用途:____________。(居住/办公)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押______付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本合同所产生的税金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发票开具(包括相关资料提供或房主亲自协同办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损失。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自房屋交付之日前所产生费用___由甲方承担,___自房屋交付之起所产生费用___由乙方承担:(1)税费(2)电费(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注: (请注明水、电、气等项交接余度及其他)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载明的联系方式应在变更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含短信、邮件)告知对方。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资质复印件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_____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共计 ______年______个______月。甲方应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 )。

  支付方式: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苏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______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______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______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 份, 执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日 ______月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此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位于 ,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房屋租赁给他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个月。

  第四条 租金和押金

  该房屋(月、 年)租金为(人民币)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房押金(人民币)。当房屋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结清所有费用,甲、乙双方无异议后,乙方将房屋退还甲方,甲方应当场将租房押金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交房当日向甲方支付 租金(人民币),同时乙方于交房当日向甲方支付___押金(人民币)。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承诺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进行处置。

  第九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每____个月检查、修缮一次,若存在问题甲方应及时为乙方解决处理,正常的房屋大修理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一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房屋出租前甲方结清房屋原水、电费,网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其他各种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费;2.网费;3.物业管理费;4.取暖费。其中水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需从甲方工资中扣除,由甲方支付后凭有效票据联系乙方,乙方根据票据上的金额支付给甲方。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及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的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立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三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四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当场将剩余租金和全部租房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月,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0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租赁合约,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 十一楼 、 共 间房屋(约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作办公使用,租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该房屋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全部租金。

  3、租赁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水、电、暖的供应,但为合理节约能源,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按供电公司营业用电标价计算);冷、暖气的开放时间随天气变化由甲方统一定制,不再向乙方收取费用。

  4、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并负责公共区域卫生;乙方应维护该房内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房间内留宿,不得转租,不得在房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按时交纳电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室内装修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如需改变现有结构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恢复其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6、合同期内,如遇甲方因素以外的任何因素致使乙方经营受到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应安全用水、用电,由于电和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如因特殊需要收回房屋,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可终止租赁合同。

  8、如合同期满,经双方移交无误,租赁合同解除。乙方自己投资改造装修的设备以及购买的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承担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9、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权属、坐落、间数、面积、质量与用途

  该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质量完好为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__年,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租方负责店面的清场和将店面交给承租方。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如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将店面用于易燃易爆、高声响的娱乐活动。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为每年________万元,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交纳二年租金________万元,(剩余的肆年租金在前二年租金的基础上每二年支付并每二年递增10%),交纳二年租金后,承租方方可营业。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装饰、装修

  承租房屋维修和装饰、装修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装饰、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其装饰、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故意破坏装修。

  承租人因未按时维修房屋或因装修房屋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物受毁的,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

  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其他第三人,如有违反,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还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的10%。

  第六条 承租方须交纳二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给出租方作为租赁押金,合同到期后,在出租方察看房屋完好的情况下,租赁押金全部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中途毁约或违反规定,租赁押金归出租方所有。

  第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条 房屋如因不可反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鉴证单位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鉴证单位(签章)

  2019年  月  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2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 ㎡面积的房屋,套型为 地址: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 用房,月租金为 元,缴租方式为 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 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第一范文网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按照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后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 吨;电 度;气 方。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以交费收据为准。

  八、若乙方的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购买权)。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屋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十、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

  甲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定: 地址: 联系电话: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单位写明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单位写明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我司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该房屋

  现状见本合同附件三,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时的验收依据;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峻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的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房屋保证金和租金

  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开具有效凭据给乙方做账。租赁期满退房时,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将此款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保证金 %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该房屋每(月/季/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

  五、付款方式

  (1)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3)项乙方详细信息栏向乙方开具和送达与付款金额面

  值相等的真实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乙方方可于每(月/季/年)的第 个月的 日以(现金/转账)的方式交付给甲方。 甲方应自开票之日(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起一周内将发票送达乙方,并与乙方办理发票交接签收手续。

  (2)甲方信息栏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3)乙方详细信息栏

  开票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六、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符合承租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乙方。

  七、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月/季/年)检查、修缮一次,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九、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十、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宽带服务费;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若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文件后 日内向乙方书面答复。如有多人同时要求租赁该房屋,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甲方在租期届满后要上涨租金,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涨价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续租。

  十三、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租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租用的。

  十四、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五、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六、违约责任的处理规定

  (1)甲方违约强行解除合同,除退回乙方保证金外,应按乙方交纳保证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装修支出等)。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征得乙方同意后,除退回乙方保证金外,应按乙方交纳保证金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装修支出等)。

  (3)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和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每次发生一次,甲方向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6)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真实或不合规的,甲方除应根据乙方要求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应承担由其行为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并且每次发生一次,甲方向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导致乙方不能抵扣的,甲方应按照该未通过认证的发票上载明的税款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5)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十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二十、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收取租金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桐____市香港广场上下两层门面房,房屋共计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三、甲方租赁给乙方的39;房屋租金每年18000.00元,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和保证金合计23000.00元。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清至次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商贸经营活动使用。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对所承租甲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事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要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并且,乙方装修后或改造的房屋各种费用在租赁到期时或因甲、乙双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  

  六、甲方收取乙方租房押金人民币五千元(5000.00元),乙方租期未满时停止房屋租赁,甲方则有权不退租房押金,乙方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将按等价赔偿,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该款双方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在隔墙恢复和未欠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此款全额无息返还。  

  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拖欠租金一事,甲方则按每日收8%违约金(在押金中扣)如乙方超出约定支付房租十____日甲方在交涉无果后收回房屋,并有权撬开门锁,终止本合同,押金不退还乙方,并且乙方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则按时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退还,如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订合同,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九、乙方承租房屋后,不得利用甲方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转租。  

  十、合同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闭路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经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乙方在合同期满交还房屋时,以上费用未缴清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  十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里,不得单方面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赔偿违约金 元,作为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十

  二、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年房屋租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有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房屋租金上涨的情况下,依据香港广场邻近门面房租赁平均价格双方再行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法律管辖权属甲方户口所在地。  甲方(出租人或代理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住址: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壹张(交甲方保存)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5

  一、本合同适用于城____市区、____县____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除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和租赁给本单位职工居住的系统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赁。  

  二、本合同所称的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将房屋出租给承担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应相互交验或出示本合同提及的有关证件和证明。  

  四、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或另有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215;。  

  五、本合同条款由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____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号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___ 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 该房屋的39;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X。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其用途为_________。  2-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2-3 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期限  3-1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_______万_______仟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整)。  4-2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起,租金每________年递增_______%。  4-3 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  4-4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  5-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