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定金合同(精选3篇)
北京二手房定金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预购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要负法律责任。
一、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__ 元整(大写),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二、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房屋的所有权是其本人的合法所有,无权益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签订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房屋产权不清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或有任何欺骗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
2、如甲方没有任何不清晰、不合法产权问题,乙方不得随意改变主意,不购买其房屋,否则视为违约。
3、房屋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乙方有权拒绝购买,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乙方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六、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中介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见证人:
北京二手房定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此房价为净价。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房屋内 等房屋部件为出售房屋的附带财产,甲方不得还走。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北京二手房定金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 :( 预购方 )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人: .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 %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准)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200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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