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合约(精选3篇)

保养合约(精选3篇)

保养合约 篇1

  甲方名称: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下列设备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机器置于安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确保机器的清洁。

  2.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此项设备。

  3.保证设备不受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修理、改造。

  4.由乙方处置原装耗材及配件。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本着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宗旨,在本合同生效后即对甲方的设备(上表中设备)实行保养。

  2.乙方根据甲方使用的实际情况,每月定期上门为机器设备而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四个小时内(环线外为八个工作小时)派人员前往甲方排除故障。

  4.在维修过程中,如遇技术疑难问题,现场无法排除故障,乙方人员应向甲方说明情况,然后提出解决方法,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试行。

  5.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如未能做到每月定期保养,经核实后,乙方应按缺一补二之方式延长甲方相应的保修时间。

  三.以下情况酌情收费

  1.未按使用说明操作,而人为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2.因外在电压不正常导致的故障,及因火灾,天灾地变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3.经乙方人员安装后,再运输、移动产生的故障。

  四.如发生以下情况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接受非乙方人员处的修理、维护、改装、分解。

  2.由乙方以外处购置的耗材及配件。

  3.甲方设备转户在上海市内以外地区。

  五.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元作为全年保修费。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感光鼓、刮板、载体、碳粉、定影组件等耗材及配件不属于保修范围。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加盖公章始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保养合约 篇2

  1.甲方的责任

  1.1甲方将对乙方拥有的________车提供每季度的定期上门保养服务。每台车每年(或每_____小时)保养4次。

  1.2完成每次保养服务之后,____________将向乙方提供一份________车况报告,其中包括建议采取的措施。

  1.4_________________车平均使用寿命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小时),视各行业的设备使用年限标准而不同。

  2.乙方的责任

  2.1甲方将提供________________,保养所需易损件需另行购买。

  2.2乙方应填写简短报告,并将其传真给_____________办事处,以便_____________安排保养及维修工作。

  2.3乙方将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给甲方保养及其它服务或维修费用。

  2.4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叉车提供给甲方维修人员做保养。否则须向甲方维修人员付等候费每小时_________元。

  3.服务费

  3.1每台________车每年四(4)次定期保养服务,_____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即RMB_______/次/每台车)。交通费免收。

  3.2其它不在保修期限内的维修或故障修理的费用为每小时____________元,另收配件费。

  3.3结算方式:每完成一次结算一次。

  4.合同期限

  此合同期限为12个月,从自货物到达到货买方工厂并调试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_________工时后(产品使用期之较短者为产品的保修期)算起。

  5.更新或终止

  5.1合同期满后,双方将回顾合同的条款条件及执行情况,以决定是否更新或终止。

  5.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以解决冲突或争执,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以终止合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养合约 篇3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明细:

  合同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 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天对电梯(扶梯)至少进行1次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标准应按C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 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 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 付款方式:

  2、 维保金额: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必须佩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应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其监督;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电梯日常维护人员应请乙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3、 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时,如确认需要维修或更换零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品原装配件。

  4、 负责电梯(扶梯)年度定期检验的申报,并配合检验单位检验。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保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

  5、 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

  2、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 应按国家发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列行安全检查及运作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 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 负责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 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造成电梯故障、事故的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刻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任何一方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 本合同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讼。

  3、 附件备注:

  4、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保养合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