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精选3篇)

无担保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精选3篇)

无担保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篇1

  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学校?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行长(签章)校长(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无担保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学校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行长:(签章)______________?校长:(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无担保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篇3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解决完成学业所需资金,经甲方所在学校批准,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 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用途借款用于      。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其中:学费每年  元;   生活费每月 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年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    至    。

  第四条 借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贷款支用。

  (二)以后各笔贷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1.用于支付学杂费的贷款于每年 月 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节假日的前一天)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用于支付生活费的贷款于每 月 日(遇节假日提前)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账户因挂失、销户等原因无法入账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新的账户。

  (四)甲方停止支用贷款时,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第五条 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 ;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六条 还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读期间,即  年  月至  年 月按月归还借款利息;自甲方毕业次月起至贷款合同到期日止,即  年  月至  年 月甲方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从甲方在  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 中扣除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挂失,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贷款本息,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当乙方认为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其偿还贷款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它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学校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借款人违约情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  计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3.甲方拒绝按受乙方对其行为表现及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6.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_____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7.甲方发生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被开除等情况。

  (四)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包括罚息):

  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及甲方约定账户因甲方原因无法入账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条 介绍人负责向乙方推荐甲方的借款申请,并审核甲方本人资料的真实性;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债权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见证人签字、介绍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有不同之处,以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 此合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用款计划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介绍人、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介绍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人: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借款人姓名: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编码:

  联系电话:   还款账号:

  介绍人:   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    联系人:

  传真号码:

  见证人:   住所:    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号码:

  国家助学贷款用款计划

  国家助学贷款总额    元    其中:学费 元;生活费 元

  学费用款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生活费用款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具体用款计划

  生活费     用款次数  次    首次用款时间   年 月

  各月用款时间约定      次月始每月  日用款(2、8月除外)

  学费

  第一次用款时间       年 月    用款金额

  第二次用款时间       年 月    用款金额

  第三次用款时间       年 月    用款金额

  第四次用款时间       年 月    用款金额

无担保助学贷款合作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