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承诺书(精选9篇)

防火安全承诺书(精选9篇)

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

  1.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

  2.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

  3.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

  4.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

  5.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

  6.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

  7.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证,我校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校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2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村林区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执行上级关于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成立护林防火领导组,对护林防火员实行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督促其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二、与护林防火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24小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三、加强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游客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教育村民必须遵守“七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五、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六、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七、经常到林区内巡查,发现隐患,责令责任人必须立即改正。

  七、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集团汇报报告。

  承诺人:

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更好的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我校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我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组织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开展一次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评估并成评估报告。

  四、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校做到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校内火灾危险性;提示校内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建筑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八、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4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做到: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法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发生责任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章):

  年 月 日

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5

  我是陶金坪乡学校教师,现郑重承诺:在清明节期间,我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1、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3、坚决不在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不烧香纸,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5、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两个一律”: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6

  新华乡中心学校校长: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支持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全校师生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承诺:利用班会、校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散发传单;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班主任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把青壮年教师组织成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服从乡镇政府的调动指挥,保证扑火安全。

  如学生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家长、教师责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此承诺书签字后生效。

  20xx年xx月xx日

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7

  森林是我们的绿色家园,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作为一名中小学生,守护绿色胶原,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是我们光荣而圣神的职责。为此,我郑重地向老师和同学们作出如下承诺,并请老师和同学们监督。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森林防火活动。

  2、不携带火种,不玩火。

  3、不在林区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烧钱化纸、烧灰积肥等。

  4、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积极劝阻。

  5、积极向家长和他人宣传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6、发现是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2119、5260119报警或报告老师,决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xx年四月

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8

  春天是干燥多风季节,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做出以下保证:

  1、保证不玩火、不带火种,不进山玩耍。发现火灾迅速拨报告大人或打火警电话119,小学生一律不准参与扑火。

  2、上坟不准烧纸,不准烧田埂。

  3、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

  5、不在禁放区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6、爱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7、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8、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9、不玩弄电器设备。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11、对液化气钢瓶,严禁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晃。

  12、家中不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切勿在走廊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以上几条若有违反,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完全责任。

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9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龙岗、平安龙岗,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龙岗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项目部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龙岗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项目部张贴在告示栏时刻牢记,一份交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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